来源:16877太阳集团 发布:2021-11-29 19:47 阅读:47929次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函〔2021〕77号)、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太阳城集团《关于做好学院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初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公司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初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公司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注重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制度建设,完善评价标准,规范评审流程,强化过程监督,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客观公正的职称评审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才评价环境。
二、组织机构
1、成立16877太阳集团职称评审资格审查组织机构小组,由人事处领导、系部领导、综合科、教务科和学生科负责人组成。
顾 问:彭济红
领导小组组长:戴亚平
副组长:方立平
成 员:李军旺 黄达 黄丽 谭建伟
2、领导小组下设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
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经理:戴亚平
成员:黄达 谭建伟 王群
审查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上午9:00
审查地点:求学楼四楼会议室,电话:13762017531,举报信箱:191077667@qq.com,学校2021年度职务评审工作启动即日受理各类举报。
资格审查分工如下:
黄丽:负责思想政治与师德、年度考核的资格审查。
李军旺:负责教学效果、科研业绩(科研获奖)、发明专利的资格审查。
胡鹏:负责课程、教学时量、教案的资格审查。
王群:负责下企业锻炼、学术讲座的资格审查、获奖的资格审查。
张浩翰:负责学历、学位、高等学校教团队格证、班主任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的资格审查。
三、工作职责
1、对本二级学院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2、参评对象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伪造、虚报学历、资历、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专业技术职务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免除其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3、参评对象不得直接或委托他人向评委打招呼、拉票,不得宴请评委,不得向评委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以送材料等各种方式干扰评审单位和评委正常的评审工作与生活秩序。如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4、参评对象或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如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主要职责:(1)受理投诉举报;(2)调查核实有关投诉举报,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答复。
(一)受理范围
1、受理参评人员本人的投诉,主要包括:对职称评审工作程序的原则性、规范性持有不同意见的投诉,有充分证据说明职称评审环节中出现差错导致评审结果不合理的投诉等。
2、受理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方面的举报,主要包括:参评人员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参评人员学历、任职资历、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公司产品工作情况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提供假论文(论著)、假课题、假成果、假获奖证书,或存在剽窃他人成果、论文、论著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内容不详实、线索不明晰,或只对评审结果表示质疑,没有确切证据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程序
1、登记。对电话投诉举报和来人当面投诉举报的,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要登记好投诉举报事项、投诉举报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对用信函、电子邮件投诉举报的,要逐件进行登记;不属受理范围的,应向投诉举报人解释清楚。
2、调查。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要认真调查核实投诉举报事项,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三)处理
1、投诉事项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事项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投诉事项经调查属实的,学院按规定程序予以纠正。
2、经调查核实,被举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或确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行为的,撤销被举报人的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学院进行通报。对已通过职称评审的被举报人,经调查核实,申报过程中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或确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其职称,已发证书的,收回证书。
3、资格审查组织机构主要职责。依据国家和省职称改革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自主组织资格审查,审查参评人员是否符合参评资格的要求。
四、评审时间
2021年度二级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初审16877太阳集团工作2021年11月2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初审。
五、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进入工作场地,所携带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通讯器材和电子设备一律上交,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统一保管。成员与参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被告知回避。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杜绝受贿索贿、徇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资格审查结果报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校园网公示。
六、评审工作程序
1.召开职称评定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16877太阳集团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2.进行对参评人员的参评条件是否符合、材料真实性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公示备案。二级学院评审工作方案在组织教师申报前在学院校园网上公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及时在16877太阳集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评审结束后按要求向学院提交备案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个人的申报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有效截止时间为公司组织资格审查初审之日起,个人申报业绩成果计算有效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学院组织形式审核之日止,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1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任职年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参评对象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伪造、虚报学历、资历、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按国发〔1986〕27号文第十二条“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解聘,免除其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予以处理。
3.初审、推荐、审核等环节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所提供各种材料复印件的审核要签上“已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4.申报人员必须按照“2021年职称表格及填写说明”准备材料,由于时间紧,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规定时间准备齐全,并及时将材料交组织人事处,逾期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后申报人员不得修改申报材料,也不允许补充未经公示的材料。
附表:1.太阳城集团职称评审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表
2.太阳城集团职称评审投诉举报处理意见呈批表
3.太阳城集团16877太阳集团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
4.个人失信记录表
16877太阳集团
2021年11月2日